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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资源,匡堰镇实验幼儿园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慈溪市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2月8日,(8: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匡堰镇实验幼儿园(匡堰镇倡隆村田央旺88号)二楼后勤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经历证明,并随带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幼儿园网站)。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月9日上午8:30分开始;
考试地点:匡堰镇实验幼儿园三楼多功能室。
2.报名人员须参加幼儿园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3.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保教人员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考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考试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匡堰镇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535003(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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