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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缓解教师队伍人才紧缺问题,规范进人渠道,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禄丰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人才14名(禄丰县第一中学5名、禄丰县第三中学2名、禄丰县广通中学1名、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4名、禄丰县特殊教育学校2名),所有岗位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所学专业与岗位匹配对应原则。
二、招聘对象
禄丰县第一中学、禄丰县第三中学、禄丰县广通中学、禄丰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毕业生及2018年、2019年毕业研究生。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日期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二)具体条件
1.禄丰县第一中学、禄丰县第三中学、禄丰县广通中学应聘人员须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禄丰县特殊教育学校应聘人员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应聘人员需具备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如报考时无相应学科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本人须在见习期内(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视为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解除聘用合同。
2.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汽车运用与维修、烹饪专业教师限招男性。
3.应聘者毕业后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需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交禄丰县教育局进行审核备案,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或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匹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报名及初试
由禄丰县第一中学、禄丰县第三中学、禄丰县广通中学、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禄丰县特殊教育学校分别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初试。
(一)禄丰县第一中学、禄丰县第三中学、禄丰县广通中学、禄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具体地点咨询电话:禄丰县第一中学(15891816729)、禄丰县第三中学(13987071507)、禄丰县广通中学(15891860899)、禄丰县特殊教育学校(1589185865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禄丰县教育系统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包括姓名、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等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生证明)、《学校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办理部门证明)、获奖证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本人有效联系电话,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初试采用专业提问等方式于报名当日在报名现场进行(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由招聘学校在报名当天通知应聘人员)。
(二)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2日16:00。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禄丰县教育系统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包括姓名、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层次等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生证明)、《学校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教师资格证书(或办理部门证明)、技能证书(或办理部门证明)、获奖证书的照片打包压缩后发至邮箱:1377486696@qq.com。应聘人员于2019年1月2日18:00前电话确认是否进入初试,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13987836111。进入初试的人员于2019年1月3日上午9:00前到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办公室报到、初试。报到时须提供《禄丰县教育系统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原件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或毕业生证明)、《学校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技能证书(或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初试采用专业提问、技能实作考试等方式进行。
(三) 禄丰县第一中学、禄丰县第三中学、禄丰县广通中学、禄丰县职业高级中学、禄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初试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现场发放初试成绩给应聘考生并进行公示,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依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人选,并书面通知进入复试人员2019年1月7日上午10:00前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到禄丰县第一中学报到参加复试。因考生通信原因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复试
(一)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7日(星期一)12:40在禄丰县第一中学统一进行。
(二)复试方法
复试由老师组在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应试人员面试时间1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复试分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复试成绩在复试现场发给应聘考生,并进行公示。
未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拟聘人员确定
(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高、研究生、超过当年所在省一本线或研究生录取线高、少数民族、本地生源的顺序优先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由禄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由禄丰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签订就业协议造成缺额的,在2019年3月31日前,可在复试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签订就业协议。
八、聘用
拟聘人员于2019年8月底前报州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必须再招聘单位最少服务满5年后方能申请办理调动、辞职等相关人事手续,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申请辞职、调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
凡人事、教育部门以公告、通知、电话或当面等形式告知考生进行复试、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执行。本公告由禄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见附件2.
监督电话:
0878-4121330(禄丰县教育局)
0878-4127878(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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