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问:我和申请人并不认识,是通过朋友介绍做推荐医师的,有什么风险和隐患?
答:作为推荐医师,应该在了解被推荐人、确认被推荐人的医术专长符合中医理论、医疗实践能力和水平符合临床要求的基础上,以自己的专业身份进行推荐。不了解被推荐人的医术专长和医疗能力、仅凭熟人介绍而做推荐人,存在违规违纪风险。《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自己不认识不了解的人,对被推荐人中医专长实践和疗效不熟知、不了解,以收取财物为目的进行推荐,属于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轻者暂行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