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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区级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18〕11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区级推荐委员会推荐等程序,全区共32人(其中正高15人、副高17人)推荐到市高评委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现将名单予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或海曙区纪委驻区卫计局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3日止。
四、联系方式: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驻区卫计局纪检组,地址:海曙区苍水街131号7号楼,邮编:315000,联系电话:55889812(组织人事科),55880310(驻区卫计局纪检组),传真:55889813。
注备:参评人员排名按单位排序,不分名次。
附件:海曙区高级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