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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办理条件:《护士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而,并书面说明。
所需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一式两份;
4.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委托书一式两份。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结。请登录网址http://www.nhfpc.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请您在法定工作日的8:30~11:30,13:00~16:30到孵化园政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经开区吉孤公路480号);当场取得结果。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请您在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到孵化园政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经开区吉孤公路480号)办理;我们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如您想到窗口领取,请告知我们(不算多跑一次)。
窗口咨询电话:0432-63501272,手机号: 13704442059、18629982882),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咨询网址:http://www.jleda.gov.cn。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渠道:
1.市长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jkqrhjb@163.com
3.直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3楼302室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