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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11-08 10:59:54浏览93 收藏46
摘要 为了解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的现状,加强中医药活态传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将对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进行摸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了解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的现状,加强中医药活态传承,我司将对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进行摸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主要对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的相关人员进行摸底。

二、人员条件

掌握中医药传统技能的传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家传或师承等形式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技艺精湛,且形成一定的学术理论,出版过相关著作1部以上,形成了标准或操作规范;

(二)在该技能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从事该项中医药传统技能工作30年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四)有一定的传承工作基础,愿意开展传统技能传承与推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已在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3年以上的中医药传统技能的应用、推广活动。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本省区的传统技能传承人情况进行摸底,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表》(附件1,以下简称《摸底表》)。

(二)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于2018年11月15日前汇总《摸底表》,并填写《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我司师承继教处,并发送至邮箱scjjc@satcm.gov.cn。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 系 人: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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