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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安吉县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前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和湖州市卫生计生局湖州市人力社保局(湖卫计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等程序,梁芬等67人(名单见附件)向安吉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委员会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安吉县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或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2起至11月8日止。
四、联系方式:安吉县石佛西路286号,安吉县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邮编:313300。联系电话:0572-5310500(组织人事科),0572-531009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传真:0572-531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