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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写作评分标准

环球网校·2018-10-30 10:03:16浏览1055 收藏211
摘要 小编给大家带来教师资格考试写作评分标准,请大家参考。

一类文(50-41) 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切、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字迹工整。

二类文(40-31) 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迹清楚。

三类文(30-21) 基本符合题意、中心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潦草。

四类文(20-10) 偏离题意、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没什么内容、感情虚假、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

五类文(10-0) 没有写完作文、立意严重偏题、字迹难以辨认。

硬性扣分:

标题:未写标题,扣2-5分;

文章结尾:以不少于800字为例,未写结尾,字数多于600字,扣10分;

少于600字,残文11分以下;

语句错误:错别字,每三个扣1分或每2个扣1分;

只出现一个错别字不扣分,重复不累计;

5个扣3分;多于5个,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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