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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规定,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参加资格考核。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我省将每年组织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由河南省中医管理局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在河南省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可申请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注册;在省外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拟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注册的,应在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组织或指定的考核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注册。
《中医药法》实施前(2017年7月1日前),经多年实践且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拟在河南省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人员,须向长期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其中,拟参加首次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的申请登记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