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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10-22 16:21:57浏览62 收藏18
摘要 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需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目前多地发布了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环球网校为大家整理了海南关于开展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和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150号部令)、《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1.凡注册有效期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均应办理延续注册手续,请各注册管理机构及时安排本省或本部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办理延续注册申报,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报。

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延续注册的人员不再安排补报工作,届时自动失效。失效后仍需执业的人员,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2.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确保网上相关扫描件完整齐全、清晰可辨。

3.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对符合延续注册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报送,同时上传延续注册数据。

4.对延续注册的合格人员,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栏”内加盖“延续注册合格”,并注明有效期,同时加盖注册机构公章。

附件:2018年注册造价师需要办理延续注册名单(294人).xlsx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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