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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文教卫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为做好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保障考试的质量和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现就登记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及登记备案材料
按照《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第一次公告》要求的登记对象及登记备案材料。
二、时间安排
(一)拟参加首次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
1.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 10月15月-11月5日
申请人向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提交登记备案材料(材料一式3份,申请人留存1份,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各备案留存1份)。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登记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在走访调查核实后,将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和《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医师资格考核人员登记备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于11月5日前报所在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复核备案。
2. 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复核:11月5月-11月10日
各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的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复核,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申请人信息,并将《汇总表》报省中医管理局备案。
(二)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复核时间为7月1日-7月20日;7月20 日前报省中医管理局备案。具体要求同拟参加首次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备案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同时,要安排熟悉政策的专职人员做好辖区内申请考核人员的政策咨询答复。
(三)《汇总表》要加盖公章,Word版和扫描版同时报送至邮箱:yewuchu1213@163.com
(四)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做好申请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申请人的各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