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卫生职称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本溪市2018卫生系列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高级资格评审和医药专业中初级考试通知

环球网校·2018-10-12 18:06:17浏览124 收藏37
摘要 本溪市2018卫生系列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高级资格评审和医药专业中初级考试通知公布,详细内容环球网校分享如下:

关于做好2018 年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及医药专业中初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48 号)、《关于做好2018 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0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行业实际,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8 年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凡在我市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检验、审评、监测、技术监督、研发、生产和经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参加卫生系列医药行业或工程系列医药行业高、中级(仅限食品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要在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二、评审标准

2018 年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县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层次和篇数可适当放宽。

三、评价方式

市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继续实行量化赋分与答辩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其中,量化赋分占总分权重的70%,答辩分占总分权重的30%。答辩范围为本人撰写的论文和现工作岗位所应涉及的专业知识。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中级(仅限食品检验)采取阅卷方式评审。

四、相关政策

(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论文、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

(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论文,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药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 篇(至少有2 篇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 篇(至少有3 篇为第一作者)。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 篇(至少有2 篇为第一作者)。申报的论文可以有1 篇发表在有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的增刊上,其他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期刊上。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对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可替代论文。

(三)继续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在表中“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语并签字:“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继续开展论文检索查询工作。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

(五)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学历、成果及相应需要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凡是可通过国家有关共享数据平台(学信网等)查询、确认的学历或学位,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或学位证明,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可信。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 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 年12 月31 日,资历年份为周年。

(六)申报人员需要准确填报、规范书写新版《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请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ln.hrss.gov.cn/下载)一式三份,评审通过人员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分别由本人、单位(本人人事档案)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留存。

(七)在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及评审结束后,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并核实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和以后2 年的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公务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参加评审的企业人员,应当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

(九)由单位派往国外工作 (满两年,不含已回国)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由政府选派的援疆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出具有效证明后,可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评时,免答辩。

(十)专业技术人员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职称系列不同但专业相近的,可以按现从事的专业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

技术资格;现从事的专业与原职称系列不同且专业也不相近的,

须按新的工作岗位要求重新评审同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一)组卷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

两部分。

主卷材料:

1.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不装订在主卷材料里;另备1 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在该表首页)。

2. 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入卷,并编制和标注页码(材料目录、表格文本、填写说明等详见附件):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3 份,1 份装订在主卷,另2 份不装订,放入材料袋)。破格晋升人员另须填写《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式3 份,1 份装订在主卷推荐表后,另2 份不装订,放入材料袋)。

(2)学历资历证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的复印件。

(3)业绩成果材料。包括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业务奖励证书、课题项目书、结题报告等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集体获奖或课题成果应提供充分的个人参与项目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在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

(4)主要论文著作。包括论文、著作、译著、教材、技术标准或技术报告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著作的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书号、目录和部分著作内容。请在论文和著作的目录复印件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论文检索附在所证明的论文后面。

(5)其他材料。包括特殊荣誉证书(优秀科技工作者、百千万人才、劳动模范和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奖励证书)、学术(称号)、年度考核登记表(2015-2017 年度)、公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

申报人员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主卷装订材料内容,既要确保将有价值材料全部装订入卷,充分体现本人成果,又要简化和取消一些无评审价值的材料。答辩前凡未装入主卷内的,评审量化赋分时不作为有效材料。

副卷材料:

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年度考核表、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业绩原始材料等原件均装入副卷材料袋内(对论文、著作等涉及本人内容部分作出明显

标记)。

五、申报程序

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集中公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

人事干部、考评老师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主卷材料的每份复印件都应经推荐单位人事干部签字,并逐项加盖单位印章。未经以上报送及审核程序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时间安排及报卷地点

报卷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收卷截止时间为2018 年10 月19 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卷,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怡嬴

联系电话:(024)42808309

评审委员会例会时间拟定于11 月中旬,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医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

省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以考试代替评审的评价方式,全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依据《辽宁省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8 年修订)》(已在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所有科目考试通过,为合格。

报名和审查方式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中直和省直驻沈单位的考生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定于2018 年11 月,具体工作安排以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文件为准,详情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其他职称工作政策规定执行。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