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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页由申请人的指导老师填写,第4-5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6页由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身份证号码:也可填写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编号。
9.跟师学习地点:应具体到跟师学习及临床实践医疗机构。
10.医术专长:应包括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申报的中医疾病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的中医药技术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其中申报“外治技术”和“内外兼有”类的须明确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如“使用内服方药治疗××病”、“使用××外治技术治疗××病”、“使用内服方药兼××外治技术治疗××病”。申报的医术专长应与附件3所填报医术专长一致。
11.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2.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13.指导老师基本情况:需附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材料。
14.指导老师意见:包括对学生跟师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等。
15.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须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6.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