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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条件;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和区纪委监督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区纪委所属事业单位。
对参加全省统一选派到东港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对由日照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本市户籍的,符合招聘年龄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含最后一学年入伍翌年毕业)、服满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中国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2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 2月5日 9:00—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 2018年 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报名网址: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人社局子目录(http://60.208.23.51:8090/wb_rzdonggangrs/webRegister/index.aspx)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9:30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东港区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月9日8:30-12:00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6办公室(兴海路50-1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被取消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6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2月5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除出具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出具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东港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东港区政府网站公示。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详见报名网站通知公告栏东人社发 [2015]82号文件)。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3663304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2018年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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