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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兴业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办同意用编并报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高中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通过“双向选择”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共23名,其中:兴业县高级中学7名;兴业县第二中学8名;兴业县第五中学8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2018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兴业县高级中学:普通高校师类一本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17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兴业县第二中学、兴业县第五中学:普通高校师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17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兴业县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8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组现场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兴业县高级中学
1.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8︰30至12:00)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雁山校区)
(二)兴业县第二中学、兴业县第五中学
1.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2:00)
2.地点: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 玉林师院东校区)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兴业县高级中学
1.面试时间: 2018年1月8日(下午1︰30开始)
2.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雁山校区)
(二)兴业县第二中学、兴业县第五中学
1.时间:2018年1月12日(全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 玉林师院东校区)
六、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委办及招聘单位组成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人数比例的,由招聘工作组现场商定解决。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3.确定拟聘用意向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意向人选。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出现岗位签约人数不足设岗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商定调整。如应聘人员中途放弃资格的,招聘工作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已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资格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已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业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十、纪律监督
2018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兴业县人社局 0775—3910858(纪检监察室)
兴业县教育局 0775—3762627(纪检监察室)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兴业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
联系人:罗军 联系电话:0775-377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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