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进一步加强若羌县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响应自治区、自治州工作部署,有效促进若羌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巴人社明电〔2017〕4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医护人员、村级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资及相关待遇
1.工资标准(见附件)
2.卫生系统待遇保障
(1)对应聘到若羌县工作的外地人员,按照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票价标准全额报销单程路费。
(2)招聘人员到岗后,签定最低5年的就业服务协议,为每人免费解决宿舍一间,提供住宿行李一套;
(3)值班备勤补贴按相关规定予以兑现。
(4)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带薪休假制度,考核优秀者选派到州人民医院进修学习。
(5)聘用人员的配偶、恋爱对象志愿长期扎根若羌工作的,若羌人社及相关部门酌情推荐适当的就业岗位。
3.教育系统待遇保障
(1)对应聘到若羌县任教的外地人员,按照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票价标准全额报销单程路费。
(2)为教师提供教师周转房(房内配置床、电热水器、灶具、衣柜等设备),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3)值班备勤补贴按相关规定予以兑现。
(4)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依法享受探亲假,仅限于寒暑假,未婚的一年一次,已婚的三年一次,由工作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5)若羌县积极制定出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聘任政策,为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提供保障。对已具有相应职称人员,试用期满后兑现相应职称工资。
(6)聘用人员的配偶、恋爱对象志愿长期扎根若羌工作的,若羌人社及相关部门酌情推荐适当的就业岗位。
(7)担任班主任者可享受8元/学生/每月的班主任费(按每班40名学生计算班主任费每月可达300元,在农村学校工作的,另享受300元/每月至450元/每月的基层补贴。
4.村级服务人员待遇保障
(1)一旦正式聘用,被招聘的村级服务人员与县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
(2)招聘人员从签订就业协议之月起计发全月工资,值班备勤补贴按相关规定予以兑现;
(3)聘用人员的配偶、恋爱对象志愿到新疆工作的,可根据其学历专业,协调其在若羌就业,招聘人员子女享受县以下十五年免费义务教育;
(4)对应聘到我县的外地人员,按照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票价标准全额报销单程路费;
(5)招聘人员在村按照“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权限进行管理,与“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同吃同住;
(6)招聘人员按照20%的比例轮换分配至县委组织部进行为期半年的跟班学习;
(7)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可按政策依法享受探亲假,未婚的一年一次,已婚的三年一次,由工作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二、招聘事宜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开始报名,报名额满为止。
2、报名所需资料:提供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加盖所有印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教师岗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语言等级证书(或MHK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3、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咨询报名。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若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ulan.gov.cn/),根据个人报考意愿,下载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职位表,并把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按照“教育类(或卫生类、村级服务人员类 )+姓名+联系方式”的标准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779047875@qq.com,扫描件需完整清晰。
4、具体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1、卫生系统条件
(1)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招聘。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优先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可放宽至35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优先考虑。
2、教育系统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志愿从事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适应教学工作需要。
(2)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特殊情况由招聘小组集体商定。
学历要求:学前教育类职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师范类专业即可,小学类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类职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少数民族MHK等级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暂不作要求,但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8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可暂不作要求,但须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招聘的所有职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择优聘用。
3、村级服务人才条件
(1)普通本科以上层次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和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和直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五、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报考前应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如有出现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不合格情况的,不得报考。面试结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条件应聘,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3、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以招聘简章为准,另行通知。
4、其它具体事宜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