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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提升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幼儿教师实际缺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10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三、岗位条件
1、户籍:不限;
2、性别:不限;
3、族别:不限,其中少数民族要求民考汉;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本县教育系统工作,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5、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专业不限;中专为师范类及相近专业。
四、工资待遇
同工同酬待遇。与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基本工资:本科3200元/月、大专3063元/月、中专3025元/月(按职称等级调整),值班补贴12000元/年,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南疆津贴按职称等级7200元---12000元/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2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 年,取暖费800元/年,同时参加城镇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不进行笔试。招聘工作按照公布简章、报名、政审、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档案审查、拟聘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公布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政府网站、轮台电视台、轮台零距离(微信平台)。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8日9:30开始至2017年10月2日19:30(北京时间)结束。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名地点:轮台县教科局三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996-4682932
面试费用:40元,报名时缴纳。
提供资料:2张两寸免冠正面照,《报名表与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正在教学岗位任教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二)组织面试
时 间:2017年10月5日
地 点:轮台县第一幼儿园
面试内容:报考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幼师基本知识。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体检和聘用:面试合格者,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但不影响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要求:
①考生须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③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管理与考核
1、考试、审查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教科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后1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一经聘用,必须服从教科局的分配。
4、政策解释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在填写《报名表与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在轮台县域内工作可参照在编教师进行职称评定,与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同等待遇执行,工作期间,可报考自治区统一招聘的轮台县的特岗教师岗位、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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