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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2017年惠安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编外合同教师计划招聘330人,分别为小学220人、幼儿园110人。
二、招聘对象
1.参加2017年福建省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惠安县相应职位的考生;
2.参加2017年福建省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非惠安县的,笔试成绩合格线50分及以上未被录用的相应职位考生。
三、招聘办法
1.首先从参加2017年福建省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惠安县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合格线50分下降10分后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2.其次从参加2017年福建省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非惠安县的,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合格线50分及以上未被录用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聘用。
如以上两类招聘完仍未达计划数的,届时将调整招聘计划数及具体岗位。
1.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报名地点:惠安县劳务派遣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95-87387040,0595-87394096,0595-87392792(劳务派遣公司)]
⑵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第三方负责。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7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1份。
②参加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 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职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⑶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招聘职位;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
体检标准按最新《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拟聘用小学、幼儿园任教的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惠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按招聘办法如在同一所学校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未被聘用的又同意调剂,按各校剩余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聘用结果分别报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备案。
四、编外合同教师待遇
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参照《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惠政文[2017]89号)精神执行。劳务派遣公司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及工资发放。小学、幼儿园按条件招聘的编外教师,工资按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每年按12个月支付,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自2017年9月起执行。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五、编外合同教师管理
编外教师实行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要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的考核管理,聘用期间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等相关材料要存入其个人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实行滚动管理。编外合同教师学年度考核按本单位制定的编外合同教师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教育局、惠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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