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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城区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宝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宝塔区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选聘部分优秀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选聘教师50名,具体学科岗位及岗位要求见《2017年宝塔区选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范围和选聘条件
1、选聘范围:陕西省教育系统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宝塔区除外)。
2、选聘条件
①热爱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③年龄38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④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获得省市县(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赛教一等奖、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
⑥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不受荣誉条件限制,条件可适当放宽。
⑦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
⑧岗位有具体条件的,以岗位条件为主。
⑨特别优秀者(获得市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以上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17年8月10日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和延安教育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3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点:宝塔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同底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以姓名及身份证号命名的电子照片)、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历备案表)、学位证 、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教科研成果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登记,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暂行规定》(延市办发〔2013〕24号)规定,在职在岗在编教师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一般不低于1:2的比例,其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紧缺科目可放宽至1:1,空缺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剂。
(三)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占选聘总分值的60%)。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面试和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占选聘总分值的40%)。根据学科确定面试内容。依据笔试成绩按学科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一般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紧缺科目可放宽至1: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资格复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历备案表)、学位证 、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教科研成果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八)公示。
对以下情形导致应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和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取消资格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选聘岗位空缺的。
(九)聘用。
聘用后,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在宝塔区至少服务6年以上,方可离开。
宝塔区教师选聘相关工作将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baotaqu.gov.cn)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关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baotaqu.gov.cn)。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请随时查看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baotaqu.gov.cn)。
联系电话:0911-21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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