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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密山市招聘高中教师19名公告

环球网校·2017-08-11 08:58:07浏览129 收藏51
摘要   【摘要】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教师用人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适应高中课改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

  【摘要】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教师用人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适应高中课改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文件精神,经密山市政府批准,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密山市高中公开招聘教师19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密山市第一中学数学3人、化学2人、历史1人;密山市第四中学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地理1人;密山市朝鲜族中学物理1人、生物1人;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语文1人、旅游服务与管理2人、电子商务1人、电子应用技术1人、种植1人、财会1人。合计19人。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2)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研究生应为统招本科毕业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的专业学科范畴一致;

  (3)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职教中心专业课岗位可暂时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聘用三年内未能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辞退;

  (4)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师职业;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的相关报名资格佐证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3、政策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特岗教师”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国家项目生服务期未满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者、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者、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密山市教育局人事股(一楼)

  3、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4、报名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①《密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②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⑦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5、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三年内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

  6、考务费用: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费90元、面试考务费5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在体检时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后,不予返还。

  7、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基本情况,安排考点,设置考场,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并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8、同一岗位报名人员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员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1,对特殊情况(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或QQ群告知考生。

  2、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详情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人民出版社出版的2017版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规划教材(包含《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和《综合素质》<中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采取标准化考试的方式进行,一套试题,试卷满分为100分。

  5、笔试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确定后,通过密山市教育局网站(www.msedu.gov.cn)和教育局门前公示板发布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密山市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六、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或QQ群告知考生。(详情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考生考试总体情况以及招聘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围面试的笔试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参加面试考核人选。如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3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考核主要是通过仿真情境模拟试讲进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学方法与艺术、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讲使用密山市现行高一学年教材,现场抽取主题,考生围绕主题自主设计一节情景模拟课,时间15分钟之内。备课时间60分钟。教案用纸由考试机构提供,备课用具自备。

  5、有关面试考核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参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2]63号)规定执行。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考核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组织考察人选。如以上成绩仍并列的,则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项目、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

  九、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综治等部门进行协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的原件。

  体检、组织考察、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十、拟定招聘人选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合格人员及考试、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密山市教育局网站(www.msedu.gov.cn)、密山市教育局办公楼前公示板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2、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岗前培训

  1、拟聘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2、岗前培训由密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密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二、签订合同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黑人发[2003]109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新任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采取听取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形式,着重考核新任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试用期考核合格者,要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不予以聘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者需在录用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全额赔偿学校为个人出资的培训费用。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上岗任教

  聘用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后,由市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十四、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2、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

  4、招聘工作由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密山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 www.msedu.gov.cn)上公布。

  5、本方案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67-5223493 5210701 525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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