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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暑期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立中学初中部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安心做好本职工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二、选调岗位和职数
初中教师7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化学1人。
三、报名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
2.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3年的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2年一直任教所报考学科,且教龄5年(含)以上。
5.属本县在编在岗初中教师,年龄不限。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在2016-2017学年教师综合考评中未进入本校前2/3名次的教师。
(2)在县城学校跟班学习,未进入跟班学校教师综合排名前3/4的教师。
(3)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分后未满一年的教师。
(4)已与吉安县文博国际学校签订了协议的教师。
7.各乡镇初中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及审核公示
(1)时间:2017年8月14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程序:个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名时须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教龄证明、任教报考学科证明、近3年担任初三年级班主任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近3年考核结果、2016-2017年单位考核评估排名表、可优惠加分的学生考试(竞赛)成绩证明、本人近3年获县级以上荣誉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3)审核和公示。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收到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后,即组织人员对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算出个人的优惠加分,于8月15日在县教育局院内公示一天,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
2.选调方法
以本人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40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60%。
(1)优惠加分
①具有硕士学位者加2分。
②教龄满规定的年限(5年),每超过1年加0.5分,6分封顶。
③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满分6分。
④近3年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给予加分,荣誉颁奖单位及相应加分标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2分/人次,其中获“园丁奖”3分/人次,县委、县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3分/人次,市委、市政府、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人保厅4分/人次,省委、省政府、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人社部6分/人次(以上获奖应有正式文件可供核实)。除党政领导机关外,部门应与教育部门一并表彰;如某一教师同一年获得多项奖励,则取奖励最高项加分,所有加分合并,8分封顶。
⑤近3年初三兴趣小组检测,所任教班级应届考生兴趣小组检测前若干名给予加分。2015年五科联赛前180名,每个加分0.5分;2016年九科联赛前180名,每个加分0.5分;2017年九科联赛前180名,每个加分0.5分。以上加分必须按平行班计算,分了快慢班的要按基础年级平行班重新计算。若某教师同年教多个毕业班,则取所任教班的平均数乘以1.2计分。本项加分12分封顶。报考教师须为近三年一直任教所报考学科,此项方可加分,否则此项不加分。
⑥近3年担任初三年级班主任,任教班级学生兴趣小组检测入围人员每人次加0.1分,4分封顶。
⑦近三学年度获县“园丁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有正式文件可供核实),其配偶在农村学校工作并符合条件参加教师选调,该配偶可享受优惠加分2分(只计一次)。如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教师及其配偶同时参加选调,只许一方享受优惠加分。
(2)笔试
报考人员全部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为高考水平)。
8 月15日发放准考证,8月17日上午举行笔试,地点为城北中学,8月18日公布成绩。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吉安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秋如同志和县政府副县长边晓玲同志任巡视员,县教育局局长赵晓斌同志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刘全英同志任副组长,王春林、彭国权、孙进明、朱诗浩、王远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局人事股,负责具体工作。
六、说明
1.近3年范围指:年度考核指2014、2015、2016年度;教师节表彰指2014、2015、2016年所获荣誉,其他涉及时间均为2015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所有终算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2.综合性荣誉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含优秀特长、优秀课改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当年教师节期间县委、县政府未表彰的,由县教育局表彰的综合性荣誉等同于县委、县政府表彰。
3.所任教班级学生五科联赛或九科联赛前若干名,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校长签字,并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当年班级学生花名册和任课教师安排表,到县教研室审核。个人考核排名、年度考核、任教时间、地点、获奖等情况,由学校审核盖章、校长签字交人事股审核。
4.所有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各种信息、资格条件须真实有效且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将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某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小于3:1,则调减选调职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所需教师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6.初中每校按报考岗位每一学科只限选调录用1人。
7.根据县人社局下发的《关于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后工资待遇相应调整的实施意见》(吉县人社字[2014] 43)号通知要求,申请参加选调的教师要写出承诺书,承诺到新单位后同意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职称聘任及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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