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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县城教育发展和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严重缺员的实际情况,经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9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各中、小学必须在县教育局核定的编制内进人,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
3、所调对象必须符合调动条件。
4、岗变薪变。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90人(初中52人、小学38人),具体计划如下:(附件)
三、选调基本条件
1、达到相应的服务期限。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财政起薪时间满5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014年9月1日以后县内没有跨乡镇调动,且必须在初中、小学上岗。
2、具有相应的国家认可的学历(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或高(职)中教师资格证,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如具有初中或高(职)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者,则近五年须在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满三年(2012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4、具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它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截止2017年7月31日)。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为准)。
6、师德要求:近3年考核合格且未受过乡镇中心学校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近3年无因有偿家教家养、乱收费、乱补课等有违师德行为被查处的。
四、选调程序
1、由教育局发放《邵东县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到各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
2、由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负责给本单位申请选调且符合条件 的教师发放《邵东县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并签字盖章,每位报考者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由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于2017年8月7日下午6:00以前统一将《报名表》送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过期责任自负。
4、按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或近三年(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教学岗位确定报考学科,按近三年教学学段确定报考学段。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5、报考者每人限报初中或小学的一个学科。
6、组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不搞面试。考试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学科基础知识占70%,教育法规占30%。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的为准,准考证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统一领取并发放给参考教师。
7、设立农村从教奖励分:按在我县财政起薪后农村实际从教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计0.5分(截止2017年8月31日),但最高不超过10分。在编不在岗期间、在创新学校和经纬学校任教期间、借调在城区学校工作期间不计算为农村从教年限。农村从教奖励分以所在学校和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的分数为准。
8、按选调计划、报考学科及总成绩(笔试分数加上农村从教奖励分)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选调对象。
9、公示。将拟选调对象在教育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10、选岗。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分学段学科依次选岗。
11、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及要求
1、各单位在发放《邵东县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时,必须按文件规定的选调条件审定资格,签署意见。
2、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核、各类证件认定、财政起薪时间、报考学段学科等均以所在学校和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的意见为准。
3、凡学校和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不实、不准确的,被举报并经查实的,将对校长进行免职处理,2017年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4、对弄虚作假的教师,经查属实,将取消进城考试资格或调动资格,本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5、对无理取闹和威胁工作人员的教师将从严处理。
六、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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