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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解决城区学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暑期从农村学校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另几年来因多种原因造成的人事遗留问题继续通过单列进城选调考试的方式逐年解决。
一、选调进城任教的原则
1.凡进必考、公平公正、不搞机动、不留余地。
2.考试是基础、考核是关键、业务能力是导向。
3.2013年以前借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和2015年撤并三校在编或在岗的教师由教体局、人社局、编办三部门联合核实身份,分类单列指标予以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农村中小学选调进城50名
(二)2015年撤并三校选调进城21名
(三)三小借用教师选调进城6名
(四)2013年以来申请免职进城任教的选调进城2名
(五)2013年以前借调到城区初中任教的选调进城6名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农村中小学选调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生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服从安排,遵章守纪。
2.具有国家承认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编制在农村学校满5年的中小学教师、有2年班主任经历、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4.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的。
5.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小学岗位,以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书为依据,且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农村初中教师报考城区初中岗位,以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书为依据,且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人事遗留问题牵涉教师选调对象及条件
1.2015年撤并三校教师41人,学校撤并时,必须是在编或在岗的教师。
2.三小借用教师11人,必须是2013年以前借用到城区学校的。
3.2013年以来申请免职进城任教的2人。
4.2013年以前借调到城区初中任教的12人,必须是2013年以前借用到城区学校的。
四、选调办法
(一)报名
1.农村中小学选调: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由现工作所在学校对照相关条件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持“三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现工作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以学校为单位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8日到瑞昌市教体局人事科集体报名(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200元,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2015年撤并三校:愿意报考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校委派一人到人事科集体报名。
3.三小借用教师:由三小组织集体报名。
4.2013年以来申请免职进城任教的:个人填写报名登记表,由现所在单位到人事科报名。
5.2013年以前借调到城区初中任教的教师:由现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二)公布加分
1.荣誉加分(2007年8月—2017年7月)。
⑴①荣获国家级行政部门各类表彰加100分。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省部级加50分,地市级加20分,县级政府表彰加10分,瑞昌市教体局表彰加3分。③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分别加20分和15分;九江市级分别加12分和10分;县级分别加4分和2分。
⑵①②③项可累计加分,①②③项中的各小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符合加分条件教师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与相关文件核对)。
⑶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教师,在报考时把加分内容填入报名登记表中“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栏中,并提供证书原件由所在学校上交人事科验收,笔试开考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荣誉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2.教龄加分。教龄以人事档案为准,五年为起点,教龄6年以上(含6年),每年折算0.5分。教龄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3.职称加分。已聘为高级(原中高、小特高)职称加5分,聘为一级(原中一、小高)职称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教师必须提供职称资格证和聘任书)。职称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三)笔试
1.农村中小学选调: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每学科卷面总分为100分。
2.人事遗留问题牵涉教师选调:笔试内容不分学科,只考综合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
领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各报考教师本人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考试时间:2017年8月17 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核
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名单,如遇总分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
(五)确定调动名单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取,考试成绩为笔试、荣誉、教龄和职称加分四项得分之和。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层级和不同学科确定,调动教师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选择报考学科对应的城区学校)。实行举报制,做到有报必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无论是调动之前还是调动之后,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调动,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教师考试。人事遗留问题选调进城的直接根据笔试、荣誉、教龄和职称加分四项得分之和按录取名额确定调动名单(2013年以来申请免职进城任教的2人,个人总分60以上选调进城)。
(六)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选调录用对象后,8月下旬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录用教师调动工作单位后,其岗位设置按照《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精神办理,即“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公告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瑞昌市教育网(rcsjyw.cn)、瑞昌报公布。
2.报名样表从教体局人事科QQ群(110955025)共享里下载。各校报名时交一份纸质表,同时汇总表上传一份电子表到人事科(邮箱:rcjyrs@163.com)。联系人:何仁军,联系电话:0792-4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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