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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教体局党委研究决定,从乡镇学校选调199名中小学教师充实城区中小学。依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及豫编办[2016]186号文件精神和《渑池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及岗位名额
本次选调人员范围、对象、各学校岗位及名额明细详见2017年选调教师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在乡镇工作六年(含特岗三年服务期)及以上,且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近两年位居本乡校同学科前列,经在编单位签字同意。
4、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2017年选调教师岗位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上年度考核不计等次、不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
本实施方案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个学校,并在渑池县教育体育局网(www.mcjtj.cn)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8 日至2017年8 月10日。
2、报名地点:渑池县教体局四楼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交打印填写的报名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2张,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教体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共两个科目:
1、公共科目(100分)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教育教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
2、专业科目(100分)
主要测试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为8月16日,公共科目8:30-10:00 ,专业科目10:30-12:00,8月14日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
依据《渑池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符合条件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加分。
(1)先进加分原则。以教体局档案文件为依据,对近三年来(2014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教学教研、师德评定等工作中因成绩优异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人员(仅限教师节表彰),分别给予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的加分,取最高项分值,不累计计算。
(2)服务期之和超六年加分原则(乡镇工作七周年及以上)。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乡村学校人员每超一年加0.1分;浅山区(坡头、仁村、洪阳、陈村)的乡村学校人员每超一年加0.2分;深山区(南村、段村)的乡村学校人员每超一年加0.4分。
(五)计分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成绩+专业科成绩+加分。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总成绩将在县政府及教体局公示栏公布。
( 六)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所报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用对象,如果最后一名考生有总成绩并列情况,则增加岗位计划。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个人编制、设岗、工资等相关调转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教体局成立2017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捍伟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为相关股室及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事股。
(二)资格初审
报考教师在编单位要严格把关,做好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为确保本单位新老教师有序接替,教师结构合理,原则上各单位同学段同学科同意报考人员要控制在该学科总人数的50%以内,近两年成绩考核名次排序在前者优先。同意报考证明要详细填写六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中各学年任教的具体学校、担任的学科和教育教学效果,报名人员的相关经历信息必须在单位公示三天后,由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按照谁出具谁负责的原则,所在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将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调人员
借调人员到在编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可参加本次选调考试,但外借年月不计入乡村工作经历。
(四)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未转正前在渑池县各乡镇的乡村服务期限,可计入乡村工作经历。
(五)待遇变动
经选调由乡镇到城区工作的教师,相关在乡村工作的待遇自聘用之日起不再享受。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报名条件、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邀请县纪检、编办、人社等部门全程监督。凡在选调过程中发现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人员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整个选调过程,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398-4810115。
本方案由县教体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抄送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咨询电话:0398-481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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