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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我县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紧缺现状,根据省市有关农村幼儿园人员配备规定,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及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需求,现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临聘教师。
一、岗位设置
共计135名,具体岗位设置为岷阳镇1名、茶埠镇8名、禾驮乡5名、闾井镇1名、麻子川乡3名、马坞乡4名、梅川镇6名、文斗片9名、蒲麻镇7名、秦许乡5名、清水乡6名、申都乡3名、十里镇18名、寺沟乡11名、锁龙乡3名、维新乡19名、西江镇8名、西寨镇3名、中寨镇10名、小寨片5名。
二、招录办法
面向省内外公开各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及招录条件,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公开公正地进行招录。报考岗位为各学区,考试结束后,录用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所报考学区具体岗位中自主选岗,确定工作单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能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岗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中师、中专毕业生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相关相近专业为:艺术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美术教育、初等教育专业。
3.具有省内外户籍。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7月29日— 8月2日公布招聘方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宣传,明确岗位设置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内容。
(二)组织报名
8月3日—8月5日组织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教体局人事股。所需证件: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在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8月6日— 8月7日,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原则上要求录用人数和报名人数要达到1:1.5的比例。8月7日上午9点前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8月7日上午9点—下午4点接受并处理考生关于报考岗位调整的申请,4点以后不予受理。
(四)组织考试
8月10日在教体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8月11日,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按《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师艺术素养;试讲以幼儿园活动课程为主要内容。面试试讲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结果公示
8月12日—8月14日公示面试成绩。面试和试讲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人员体检
8月15日进行体检。拟录用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在岷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于8月16日交教体局人事股。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岗聘用
8月17日,组织录用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所报考学区具体岗位中自主选岗,确定工作单位。各学区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由相关学区聘用管理,不占正式教师编制,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各学区可以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工作量、工作年限及工作单位边远艰苦程度等情况适当提高工资标准。各学区负责拟定本学区招聘人员工资方案,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学区和招录教师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教师可直接续签聘用合同。
学区、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政策规定及《岷县教职工管理办法》,对招录教师进行管理,学期末统一考评,学年末全面考核。对考核成绩高、工作能力强、社会评价好的教师,可通过表彰奖励或发放绩效工资等方式,进行鼓励,并可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延长至2—3年。
教体局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标准,为聘用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学区、学校为聘用人员建立工作档案。
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保守机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选拔政策落实到位、选拔程序公正透明、选拔结果真实有效。
监督举报电话:(0932)772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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