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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县内外教育系统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办在职教师(不包含本县城区公办学校教师)。
(二)报考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31 日及其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中学科名额表另有规定的以学科名额表为准。
3. 在公办学校在编在职3年以上(2014年8月1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在现工作学校工作满2年(2015年8月31日以前到该校参加工作)。招录时已注明服务年限的以招录公告为准。
4.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 近5年内(工作不足5年的为从教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被立案调查未结案的,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为恶劣的不得报考。
6.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考调学科及名额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6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合江县教育局(合江县党政大楼8楼)。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教学工作年限、从事教学学科、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在本校工作年限的证明(证明需经校长审核并签注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符合工作业绩加分的,报名时须出具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加分材料需为近五年以来所取得,以证件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具备上述手续后,如实准确填写《合江县公开考调教师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合江县人社局、教育局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自己承担,并按师德师风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单位如出具假证明或不如实反映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严肃追究校长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2. 报考者在填写《合江县公开考调教师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职位编码。
3. 工作业绩加分分为4项(见附件1),各项内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2017年7月10日前在合江县公众信息网上(http://www.hejiang.gov.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和分值,公示至2017年7月16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
四、测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收费情况等见《合江县2017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能力测试公告》,公告将在报名一个周后在合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hejiang.gov.cn)上发布。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对象的确定:根据测试成绩,按所报考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内容为师德师风、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
(三)其他:综合目标考核三等奖学校教师参加考调按照《合江县教师队伍考核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综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调动对象。调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调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本人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额降低一级岗位发放临时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与调入单位同等条件的教师按学校制定、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方案一同竞聘上岗,审批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若该单位无相应空岗的,降低一级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所聘任职务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考调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0830-526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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