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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市直属小学公开招聘5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要有报到证)。
学历学位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资格要求: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其他要求:现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身体健康。
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8:30至2017年7月14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7日9:00—7月19日9: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17日—7月19日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地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或地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实操测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实操测试
实操测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实操测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即音乐类岗位为通用音乐知识和素养,体育类岗位为通用体育知识和素养,美术类岗位为通用美术知识和素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
笔试和实操测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实操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实操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6)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提问和说课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参加实操测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实操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实操测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4.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作递补。
5.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27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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