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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江苏联合职业学院东台分院招聘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招聘对象: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18年8月底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6.志愿在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具备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人社栏目、教育栏目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本次招聘在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设4个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2018年1月9日-12日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各招聘点分别举行专场招聘会。报名者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3.面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根据面试结果,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报名现场联系电话:15061199028)
4.体检、政审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政审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5.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对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人社栏目、教育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6.调档
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江苏省东台市交通大厦713室,邮编:224200)。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经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东台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5-85100511。
1.江苏省东台市教育局2018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2.江苏省东台市教育局2018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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