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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纳高校优秀师范生,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7〕64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置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用人学校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名额45名,其中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3名,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2名,小学教师35名。
(二)招聘学科和用人单位。
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共5名
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学教师招聘名额(共40名)
在拟招聘名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合理调剂招聘学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学教师
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9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7年12月19日上午9点。
(二)招聘专场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设置招聘专场。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龙湖区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设置面试小组、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通过面试和考核,择优招聘。监督小组负责对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主要通过应聘毕业生自我介绍和回答面试小组提问等形式进行;在面试基础上,考核小组综合应聘毕业生各方面情况给予考核评分。最后,由考核小组确定拟聘人选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五、招聘工作安排
1、召开招聘会议;
2、接受毕业生报名;
3、确定面试对象;
4、进行面试;
5、考核小组会议;
6、签订就业协议和承诺书;
7、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8、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9、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及龙湖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10、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接收手续。
(请毕业生自带简历现场报名,并提前准备好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进入面试者需带齐以上三份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定拟聘人选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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