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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招聘单位: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
2.招聘岗位及人数:工作人员6名(均为教师)。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是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省教育厅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创建于1975年,现开设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统计与核算、动漫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矿山机电、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商务英语等33个专业及方向,围绕工业和信息化正在建设资源环境与安全、装备制造、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五大专业群。近年来,学院相继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示范性职业学校、河南省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先进单位,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煤炭系统文明单位、河南省煤炭系统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焦作市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14年学校被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单位。
三、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严格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督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1.应聘人员的学历应为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应聘人员年龄在27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五年之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同时发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www.hrss.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www.iitha.gov.cn;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网址:www.hciit.edu.cn)。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正常受理)。
报名地点:焦作市碧莲路801号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图书信息大楼八楼第三会议室现场报名。
联系人:任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91-8767016
邮箱: hngxrsc@126.com
2.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并通过邮箱发送至hngxrsc@126.com;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含电子版);
(4)已参加工作的,需所在单位开具现实表现材料和同意报考函。
3.资格审查以公告中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条件及《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专业要求为标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并持身份证于2017年12月29日到原报名处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技能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前,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博士岗位招聘不受此限制。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当天某岗位只有1人到场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学院人事处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与政审,考察与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与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和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91-8767016(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河南工程技术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0371-65509818(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
0371-6550983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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