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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关于我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30号)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7〕42号)精神,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定于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参加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2018届高校毕业生师范与综合类专场招聘会,招聘2018届华南师范大学等全国全日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等全国全日制列入国家“双一流”或“211工程”重点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及2016、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研究生其本科阶段应为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教师职责:从事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工作。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招聘湘桥区中小学教师25名:政治1名,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2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1名,美术1名,音乐1名,体育3名,信息技术(教育技术)2名,科学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
招聘教师的学校,均属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按新录用人员的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职位的任教学科一致。2018年8月1日前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视为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按应聘者的面试及考核情况,择优聘用。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盖院校印章);
③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4份);
⑤个人简历1份;
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名时报名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7日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田径运动场
(二)资格审查
潮州市湘桥区2018年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资料(包括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12月17日-18日进行。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内容包括应聘者的举止仪表和回答本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
潮州市湘桥区2018年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将适时通知并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潮州市湘桥区2018年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等综合情况。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中区教育局子页中公示7天。咨询电话0768-2259400,举报监督电话:0768-2253773。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潮州市湘桥区招聘学校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潮州市湘桥区中小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拟招聘部分紧缺学科教师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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