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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田行署办公室关于2017年和田地区国语教师招聘工作的会议纪要》(第14次)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于田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决于田县国语教师短缺问题,面向全国编制外招聘1000名国语教师。特制订如下教师招聘简章:
一、目标和原则
按照招聘计划,通过自主招聘国语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于田县下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自愿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
(五)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提供民考汉证明)。
(六)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3、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具有本科学历的招聘教师工资每月按5865元,大专学历5801元,中专学历5719元。(包括五险一金)。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步骤
1、新疆维吾尔和田地区于田县教育局拟定招聘方案,派遣相关工作人员持教育局委托函前往内地并委托各地区人社、教育部门发布招聘公告。
2、内地工作人员获取反馈信息,并做好教师招聘的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
3、资格审核完成通知招聘教师参加面试,符合条件的现场签订就业合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步骤
1、报名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或MHK等级证、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等。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具体地址可联系各地区招聘小组负责人)、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
3、注意事项: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名。
(三)面试
此次国语教师招聘工作,我县有关人员将前往内地高校或内地省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招聘。同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到于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25日。
六、享受优惠政策
(一)录用人员来签合同的国语教师我县提供教师周转房。
(二) 对被招聘录用人员来我县的单程费用,乘坐汽车,火车的按照票价予以全额报销,乘坐飞机的按照经济舱标准给予报销。
(三)教育主管部门与所招聘的教师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期内,于田县将积极为招聘的国语教师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此期间,招聘教师享受与编内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和享受同等面积周转房。通过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被录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与家人一起过来的安排100平方米的房子,子女安排入学,符合其他岗位工作的以单位的名义介绍工作。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18785124972
联系电话:张老师 联系方式 18085644765
菅老师 联系方式:15947774142
报名与资格审核微信号:18785124972
于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电话:0903-68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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