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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文化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文化局(海淀区上园村30号)109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文化局”网站,详细阅读《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并下载、填写、打印《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所报单位及岗位不得超出《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的范围;
2、请携带《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两寸照片(办理准考证)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准考证》,不得代报名。
3、应届毕业生请携带《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两寸照片(办理准考证)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准考证》,不得代报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请于11月15日登录“北京市文化局”网站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于11月15日登录“北京市文化局”网站查询。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0%、60%的权重计算。其中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员和演奏员职位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规定网站上公示7天。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82210746
监督电话: 82210748
2017北京市文化局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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