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根据新疆阿苏克地区卫生局发布《关于办理2014年度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类)相关事宜的通知》,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整理新疆阿克苏2014年度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通知|卫生资格考试证书办理时间详细内容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4年在阿克苏地区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护士执业目前只能办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分数线人员)。非阿克苏地区考试人员请到参加考试所在地区申请办理。
二、办理程序
详见《关于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类)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阿地人社发〔2015〕110号)文件。
三、受理办证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1.受理时间(2015年10月8日—12日)
2015年10月8日上午: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区中心血站、康宁医院
下午:阿克苏市卫生局、柯坪县卫生局、乌什县卫生局
2015年10月9日上午:沙雅县卫生局、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疾控中心、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地区中医医院
下午:阿瓦提县卫生局、温宿县卫生局
2015年10月10日上午:新和县卫生局、库车县卫生局、拜城县卫生局
2.审核地点:地区卫生局医政科
四、证书办理提交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医疗专业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护理专业护师以上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成绩单原件(自治区不发放成绩单的提交清晰的成绩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花名册》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5.《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一人一份(按表格下方填表说明填写);
6.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一张贴于《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另一张适量胶水贴于成绩单背面(用于证书照片)。
7.所需表格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下载网址:www.aksrsj.gov.cn,“表格下载”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试办证类”
五、注意事项
(一)2013年以前考试通过人员的证书办理仍按原办理程序办理,各县(市)人社局、地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2013年以前卫生(考试类)证书的办理,将2013年以前的办证申请提交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各县(市)卫生局、地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每年度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到本辖区内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私立医院和门诊。原则上在考试后的次年必须办理完上年度考试通过人员的全部证书,对由于通知不到位造成的漏办、迟办的,由各县(市)、各单位证书办理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各县(市)卫生局,地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证书办理工作,在领取办理好的证书后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要及时将证书发放给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给专业技术人员发放证书。证书发放要做好签字登记。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医学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