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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5年6月物流师全省统一鉴定通知

|0·2015-06-03 13:05:12浏览0 收藏0
摘要 福建省2015年6月物流师全省统一鉴定通知

  编辑推荐:各省市2015年上半年物流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福建省2015年6月物流师全省统一鉴定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统考报考点: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1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今年6月6日、6月7日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职业资格全省统考的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及鉴定方式

  (一)鉴定职业(工种)。

  2015年6月份全省统考鉴定职业(工种)包括公共营养师、物流师等21个职业(工种),具体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详见2015年6月福建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鉴定方式。

  理论和技能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每人一张桌子,对号入座。理论试卷(除采购员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二级、理财规划师一级、电子商务师二级、房地产策划师二级以外)采用答题卡。秘书、涉外秘书、公关员、营销员以及广告设计师五个职业(工种)采用智能化考核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身份核查工作。

  监考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各考室的考生进行认真复核和检查,做到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三符合”,杜绝替考等舞弊现象。

  (二)严格考场纪律。

  各地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加强考场纪律管理。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各考点的质量督导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派遣(带卷)。各标准考室均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委托各考点指定,统一佩带由省中心统一印制的监考员胸卡。考点的布置按省中心要求办理(见附件2)。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试卷传递分发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全省统一鉴定试卷安全。

  各设区市中心应派专人负责交接,并将所有试卷收放在设区市中心安全保管,考试当天由质量督导员监督下送到考点。当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试卷以考室为单位按省中心要求装订封袋,在质量督导员监督下装箱密封,并带回市中心。所有考试结束后,试卷由省中心派出的质量督导员负责带回。智能化考核每场考试结束后,质量督导应监督监考人员清理考场,确认所有数据已上传结束,方能离开考场。

  四、做好督考和举报查处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巡视督查工作。派出的质量督导员必须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考场监督检查,统一佩戴部中心颁发的《质量督导员》证卡或省中心统一印制的质量督导员胸卡。一旦发现违纪行为,要按权限及时处理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遇重大事情,即刻上报省中心。

  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附件3)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本次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派出的督导员要对考点的情况进行评估,填写《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并交回省中心。

  省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1-87516645;0591-87531156。各考点督导员必须到位,保证通讯畅通。考务值班人员:王晟,电话:0591-87516645。命题值班人员:林恺,电话:0591-87531414。总负责:陈捷。

  五、各考点应将考场分布、考室等情况,转抄公布室外,供考生查找

  六、对违反《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行为,按照《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手册》严肃处理,必要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2015年6月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

  2.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布置及配备

  3.福建省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

  4.2015年6月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场安排表(请登入省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fjosta.org.cn)

  附件:附件.rar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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