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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5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供考生参考。
2015年辽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非经济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需具有评审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取得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非经济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需具有评审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取得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非经济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需具有评审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取得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5年以上;
4、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及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
(1)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原科技进步奖,下同)、星火奖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获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4)获得省、部级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调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
1、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按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文件执行。
2、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通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为: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县级以下(不含县)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专业理论要求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专业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有独到见解。
3、熟悉和掌握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能够综合分析和解决处理在经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五)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主持主要经济管理工作或主持主要职能部门经济管理工作,业绩突出;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主要职能部门工作的业务骨干人员,解决过经济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关键问题,提出过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材料)。
2、主持管理过重大咨询、评估、科研课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材料)。
3、主持管理过科研设计、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业务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相对稳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材料)。
4、主持、参加编写过行业标准、政策法规、条例制度及有关的管理办法(须提供相关材料),并已实施。
(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创建、改组、改制,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式和方法,其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熟悉并掌握国内外经济管理方法,对经济领域及本专业发展趋势有创造性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调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主持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的课题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得相当于上述等级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和决策等经济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获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老师”、“优秀企业家”,或同级别的专业工作成绩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七)论文和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经济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以上(字数3千字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2、参加国家或国际级学术会议并提交经济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以上(提供相关会议证明)。
3、正式出版4万字以上的经济或相近专业的专著或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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