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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1.参加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参加报名。
4.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考范围、报名条件及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81号)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年限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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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2014年审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