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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注意事项

|0·2015-04-27 13:13:4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广东韶关市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注意事项,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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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注意事项

  韶关市自考考生: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考生在申办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前,必须先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前置学历)。上半年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

  上半年毕业登记时间为:6月15-20日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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