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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 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相关事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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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赵协银等400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田洪营等112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宫颜君等85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张宝庆等29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籍明双等2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胡大友等2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7日。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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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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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