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5)在青岛市上学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请考生务必按照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报考条件,认真核对填报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对于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如已报名,责任自负)。报名结束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信息不可
修改。考生缴费后,考试费不以任何理由退还。需要开具票据的考生,应于2015年3月31日前到青岛市财
政局会计处领取,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903室。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9:00--3月30日17:00。
三、考试时间:2015年6月,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在45分钟内进行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五、为保证报名缴费成功,请使用IE8/IE9浏览器。
六、若您使用的是IE10或IE11浏览器,请参照 IE10/IE11兼容视图设置方法把本网站添加入兼容视图。
七、报名成功后可通过"查询入口"查看个人填报信息。
八、为确保缴费成功,考生在成功支付后,请点击"通知商户支付成功",若未弹出缴费成功提示页面,可通
过"查询入口"进行查询缴费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