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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答疑精选: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0·2015-03-19 10:04:57浏览0 收藏0
摘要 本文就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进行了详细答疑,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特别推荐:2015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与讲义|各科考试大纲|报名条件全面解读

  问题: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疑: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各位考友可进入监理工程师考试交流群:398458694,或进入监理工程师考试论坛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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