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0·2015-02-27 08:51:14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套餐推荐:初级会计职称通关方案|2015年初级会计招生简章

热点专题:2015年考试时间|2015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证书领取|报名费|考试题型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6日-20日,2015年初级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打好基础,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营业额

  1.营业额的概念和内容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在价款之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2015年课程春节促销全网最低价 感恩回馈 限时2折起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加入官方群73997778‖73948878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