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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5-10-26 10:53:01浏览184 收藏36
摘要   【摘要】继续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自律规定和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理论知识;国内外工程计价规则及 计价方法;造 价工程师执业所需的有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国际

  【摘要】继续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自律规定和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理论知识;国内外工程计价规则及 计价方法;造 价工程师执业所需的有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国际上先进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与方法;各省级、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补充的相关内容;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05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度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注册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

  采用中价协“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开展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内容

  30学时必修课: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及《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四、继续教育开展时间

  1.网络教育报名学习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五、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继续教育网址:中价协“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www.ceca.org.cn)。

  2.教育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课时8元收取,本次学费为240元/人。具体报名收费工作由中价协委托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3.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1、各市站应认真做好本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及组织工作。

  2、学员应在网络教育学满学时、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保存好纸质及电子版证明,作为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或延续注册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附件: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操作流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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