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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财规划师考试即将到来。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财规划师税收法律关系复习”,税收法律关系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下文。望对您理财规划师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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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关系 构成:征纳双方、征税对象、之间的关系
国家征税 与 纳税人纳税(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提供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
表面关系:利益分配的关系
实质关系:特定的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构成:三个方面
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征纳双方、征税对象、之间的关系
(一)权利主体:(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提供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
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的当事人。
两方权利主体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 行使征税职责的 国家税务机关
包括三类:各级 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履行 纳税义务 的人
包括三类:
(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在华的外国 企业、组织、自然人(外籍人、无国籍人)
(3)在华 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的外国企业、组织
纳税义务人权利主体 的确定原则:属地兼属人 原则
3、权利主体双方
法律地位:平等
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管理者、被管理者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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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下半年各省市理财规划师考试即将到来。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2015年理财规划师税收法律关系复习”,税收法律关系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下文。望对您理财规划师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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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客体、征税对象(环球网校理财规划师频道为您提供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
税收法律关系的 权利、义务 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
例:
所得税 法律关系 客体: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
财产税 法律关系 客体:财产
流转税 法律关系 客体:货物销售收入、劳务收入
(三)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权利主体 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税收法律关系中 最实质的东西,税法的灵魂
1、 国家税务主管机关
权利:3个,征税、检查、处罚
义务:3个,宣传咨询辅导、解缴国库、受理申诉
2、纳税义务人
权利:4个,申请退还、延期纳税、申请减免、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
义务:4个,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接受检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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