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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9 号),现将《上海市2015 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www.sepb.gov.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5年1月 23日
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以上工作年限均计算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5 年 5 月 23 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15 年 5 月 24 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免 2 科” 。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 15 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 ,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参加 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 2 科” ) ,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2013、2014 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无需现场审核,系统自动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审核状态,打印报名表备用并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 年及之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 级别变更的考生、 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10:00-3月28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www.cpta.com.cn) 的“网上报名”栏目。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 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 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
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 因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3月28日 (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 1500 号 3 号楼 216 室,近宁国路)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31398100 65399758-809、83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免 2 科人员)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免科人员)等相关材料到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12 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 16:00。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5 年5月19 日10:00-5月21日16:00 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六、考生须知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 7 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