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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
如果该综合楼在建设时受选址条件所限,综合楼主楼与周边同属同一单位的一栋已建耐火等级二级的单层商店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仅为4m,问:通常情况下,两者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多少m?如果防火间距不足,可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并说明原因?
答题要点:
通常情况下,综合楼主楼与单层商店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
1)将与单层商店相邻的综合楼主楼外墙设置为防火墙或将与单层商店相邻的比单层商店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综合楼主楼外墙设置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后,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将单层商店改造为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综合楼主楼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后,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m。
3)将与单层商店相邻的综合楼主楼外墙设置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置为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后,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m。
4)拆除防火间距内的原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