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个各地估价机构、各考生: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规范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提升考区服务水平,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4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湖北省考区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4]23号)要求,现就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我评价,规范考务工作
依据《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区组织工作评价的通知》)(中估协发〔2014〕29号),从2014年开始,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在年度考务组织工作中,针对本考区考务工作全过程及具体程序,按照考前、考中及考后三个阶段认真组织自查,在定性的基础上开展定量分析,并作出自我评价,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和完善。同时,通过自我评价,省协会将进一步严格执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不断建立健全考务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考区保密制度等,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操作行为规范、组织管理有序,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纪、规范管理,按时完成各项考务工作,全力服务考生。
二、坚持考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
为确保湖北考区考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省协会将进一步做好考务公开,主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在承担的考务工作的各个工作环节中,除涉密及有关规定外,能公开的,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广泛公开,提高考务工作透明度,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并在考场设立考风考纪信箱,从下发考试通知、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考场纪律等各个方面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检查,欢迎社会各界对考试及考务工作中的违规现象进行投诉,对于考试相关的投诉,省协会将本着客观、真实、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根据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保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保密安全工作是考试的第一要务,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土地估价师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试中的保密工作,特别是试卷保密工作是考试顺利开展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障。省协会将积极配合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在2014年考前电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试卷运送、试卷保密、试卷保管,确保各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凡与试卷接触的人、事、物必须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制度落实、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诚信教育,防范考试违纪
考试事关行业人才输入,事关行业发展的大局,必须要从对自身负责、对考生负责、对行业负责的高度来提高认识,树立诚信意识和使命感。省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和报考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宣讲,有效防范考试违规现象发生。第一,考务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谨慎认真,各司其职,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尽心尽力服务于考生;第二,监考人员要严格执纪,宣传考风考纪,开展诚信教育、警示教育和法规教育,谨防违规事件发生;第三,对考生而言,诚信是一种品行,更是一份社会责任,考试是对考生诚信的一种考验,希望广大考生端正考风考纪,诚信文明应考,实现公平竞争。
四、加大惩戒力度,严肃考试纪律
省协会将把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考试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对于考试中违规作弊的考生,将根据《土地估价师考试管理办法》,提请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别予以警告、考试成绩无效、两个考试年度内不得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处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建议撤销其土地估价师资格。对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放松考场纪律的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提请行政处罚,并坚决予以撤换。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严肃考试风气,严格考试制度,严密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惩考试舞弊,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考风考纪投诉电话:027-87830535
考风考纪投诉邮箱:hbreva1206@126.com
编辑推荐: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