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代理的适用范围

|0·2014-08-19 10:34: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考点:代理的适用范围

热点专题: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章节讲义汇总|试题练习|教材领取

套餐推荐:中级老师免费直播听课时间| 招生计划

>>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1-8章考点汇总<<

  为了帮助参加2014初级会计职称试考生提高学习效率。环球网校按照新版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及考试大纲要求,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同时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等。

  不适用代理的行为:

  (1)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则不能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约稿、预约绘画、演出等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也不适用代理;

  (3)被代理人无权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

  (4)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某些民事主体才能代理的行为,他人不得代理,如代理发行证券只能由有证券承销资格的机构进行;

  (5)违法行为也不得适用代理。

    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1-10章考点汇总

   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1-22章汇总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汇总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