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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通知

|0·2014-08-11 10:33:02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政治部干部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9号)精神,现将我区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考试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等工作。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条件

  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规划设计单位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政策法规研究,城市规划技术咨询,城市综合开发策划及城市规划设计业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9、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凡在1999年4月7日《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的文件导读中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7月20日-8月15日。

  1、报考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考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考试报名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或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下载

  3、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缴费采取网上支付,考生可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 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5、考生无需资格审查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查看当前报考状态。如果显示“报名完成”即表明您的网上报名已成功受理;如果显示“缴费失败”或“未缴费”请查询您的银行卡余额;如果银行卡余额没有减少相应金额,请再支付一次;如果银行卡余额已减少相应金额,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6、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需要发票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支付成功小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财务室开具个人缴费发票,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18日-10月19日(均为北京时间)

  10月18日

  0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9日

  0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五、打印准考

  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访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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