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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诉讼概念及参加人

|0·2014-08-08 10:42:53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诉讼概念及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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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处于备考阶段,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以下是环球网校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诉讼概念及参加人

  (一)诉讼的概念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

  (二)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经济权益发生争议或受到损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

  2.诉讼代理人。

  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诉讼的人。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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